深圳警方收网“云集品”

最新消息,深圳警方日前对“云集品”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,抓获多名主要嫌疑人。

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布的通报显示,该团伙以“共享经济”、“新销售”为幌子,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,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,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,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,引诱他人继续参与,骗取财物,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,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犯罪。

“云集品”的传销模式

据了解,云集品公司全称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,于20147月注册成立,目前运营有云集品TPS商城、大千生活等。平台定位全球的多语种进出口双向大型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,打造 “消费者+综合型电商平台+供货商”的C2B2B全新商业模型,旨在实现互联网+跨境电商+分享经济三位一体的全球新零售。

据反传销快讯报道称,云集品规定,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,就能在平台上拥有一间自己的虚拟店铺。其中消费额度分为250美元、500美元、1000美元、1500美元四个档位,对应的店铺级别分别为铜店、银店、白金店、钻石店。若消费者只注册不消费,则只能拥有一间普通店铺,无任何级别。

云集品要求入驻的工厂把20%的利润返给消费者,消费者通过消费就可以享受到分红。前提是,消费者需要提前充值250美金到1500美金不等的金额,而这些存入的现金将变成购物券储存在账户里,并可通过购物获得返利。如果升为付费店铺,便可享受全球利润分红。若分享给好友还会获得推荐奖。当达到一定级别时,还会有天、周、月等的分红。

根据云集品的公开资料,店主有四个身份,分别是“消费商”“分享者”“供应商”“推荐商”。其中“消费商”指自己在平台消费,同时通过自己的虚拟店铺卖东西;“分享者”即推荐别人加入,发展自己的团队;“供应商”和“推荐商”即指自己的企业成为供应商或推荐别的企业成为供应商。

做消费商只有购物返利和销售返利两项,而分享者却有十多项的奖励。

根据前期投入的金额以及后期推荐新会员的情况,云集品将会员分为普通用户、VIP铜级用户、VIP银级用户、VIP白金用户和VIP钻石用户等5个等级。不同级别的用户可以享受到10%25%的销售利润分红,同时还设有5%25%不等的分享销售利润奖。此外,还有其它诱人的奖励。总之,等级越高,享受到的分红和奖励越多。

除了以上好处外,云集品还设置了晋升机制:付费成为铜店店主,发展3个铜店店主后成为资深店主,发展三个资深店主后成为主管,这样三三复制下面还有高管、总监、副总裁等职称。

那么现在流行的微分销三级分销是传销吗,合法吗?

事实上,微分销并不是微传销,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。微分销是一款"微商城+微分销"微信分销社交电商平台,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基础进行二次开发,帮助销售型企业和广大微商建立起完善的线上分销系统。企业通过分销商层级体系、商品管理体系、渠道权限管理体系、价格管理体系、营销工具体系、交易体系的搭建,实现微信商城的分销和运营。

微分销实质上是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收益,支付给前一轮投资者,依此类推。如果只是在简单的发展下一级而没有或者很少的销售产品,这就可能涉及到传销。

正常的微分销佣金是需要下级微商让会员购买产品才会得到的,并不是只要一味的发展下级就可以,没有购买是没有佣金的,所以,微分销并不是微传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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